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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会员系统构建与完善:打造高效会员管理解决方案的指南(适用于2025年)

作者:队长 日期:2024-12-15 14:28:11 点击数:

我国依托健康管理四大产业(健康管理、医疗医药、康复智能、养老养生)层级,形成了囊括医疗产品、服务、健康管理、环境、康体养生、智慧养老、商业配套、产业配套等全产业链的健康产业谱系。健康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健康已成为新世纪人们生活的基本目标。大健康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皮尔泽曾将其称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中国大健康产业尚处开发初期,发展前景广阔。

今年6月1日,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卫健法》正式颁布实施。

国家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提高,必然对健康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重要作用,同时也会对健康行业的规范化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很多人在咨询健康管理师的朋友都在问考了以后,能做什么工作?说实话,健康管理师证只是个证,不能做任何工作。。。如果想靠这个证书找个相关工作(不论是从哪里考的,不管是以前的人社局鉴定的,还是现在的卫计委鉴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个职业资格证书是水平评价类的证书,不是职业许可类的证书,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看的根本不是这个证书,而是你的实际工作能力,从事健康管理师相关工作是不需要任何证书的,只要你有这方面的工作能力,用人单位自然会选择你。

截止2018年11月30日,5169888会员管理平台尚未被官方认定为传销,5169888会员管理平台为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会员平台。但请注意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多次被警方认定为涉嫌传销,请谨慎判断。以下为媒体报道警方查处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2015年4月,德州市临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在临邑城区瑞恒小区的一个出租房内,经常有一些“神秘人”出入,他们有男有女,年龄都在40岁左右,每次进了屋,在里面一呆就是一整天。民警突击检查报人提供的地址。一进门,民警就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劲!虽然屋里的8人说他们是朋友聚会,一起品茶,而且桌子上也的确摆着冒着热气的茶水,但是这个场面在有多年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民警眼中太熟悉了:八个男女挤在一个小屋里、人手一个笔记本、遇检查沉默不言、四面墙壁上贴满了宣传画和活动照片。民警推测,这很可能是一个非法传销窝点!

这些人都有一个印有“湖南华莱”字样的红皮笔记本,里面记录着他们的销售方式和口号。虽然错别字连篇,但表达的意思很清楚:自己先成为“会员”,然后拉拢“所有认识的人”,而且拉拢时要“面带微笑”,“一定听老师的,让迈左脚,不迈右脚”,最后的收效就是这串简单的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

除此之外,民警还在里屋的一台电脑上发现了大量有关传销的图片、视频资料,以及一些传销人员的名单。随后民警将这8人传唤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作深入调查。经侦大队民警一方面对8人逐个“击破”;一方面对提取的学习资料和笔记本电脑存储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整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8人如实交代了他们所属的传销网络的情况。

民警介绍,这个传销团伙组织严密,从下往上分为会员、组长、主任、经理、董事五个级别。而董事又分为:黄金、红宝石、翡翠、钻石和荣誉五级。在临邑县境内的最高头目,是一个叫张某芹的女子,她的级别是翡翠董事。“张某芹在临邑发展了有200多人。”当民警准备抓捕张某芹时,没想到她已经闻风而逃。今年2月27号,民警将张某某以及她的下线会员堵在了临邑县北外环的一处民房里。

在这次抓捕行动中,除了处于“领导层”的“翡翠董事”张某芹以外,民警还抓获了一名“黄金董事”张某为。二人供述:他们于2012年4月份加入湖南华莱黑茶传销组织,后来回到临邑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达二十层级、200余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二人分别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芹、张某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临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过民警调查,这个传销团伙在临邑县的头目张某芹,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多么出色的口才。那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对她传销的产品趋之若鹜,最后投入到这张网里边呢?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这个传销团伙中的一名成员朱某幡然悔悟,讲述了被张某芹洗脑的经过。“她就说搞了一个电子商务,弄一个黑茶挺好,让我过去了解了解。”朱某说,“拉人”是他们的第一步,而且只拉拢身边的特定人群,想尽一切办法让他们走进团伙的“小屋”里。

随着级别的提升,分红也会相应增加。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实质上是一种资金向上流动的过程,底层的资金逐渐汇聚至顶层,最终顶层人员获利丰厚。要想晋升至更高的层级,则需要发展更多的下线会员。有些人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会积极寻找下线;而有些人则选择自我发展,通过增加投资来加速收益累积。

这就是传销的第二个基本特征:参与者的收益并非来源于产品或服务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由于传销组织销售的产品往往无实际利润,因此这并非是一个投入与回报成正比的循环。实际上,下层人员的每一分投入都可能被上层人员瓜分。而传销组织的核心人物,最终往往难逃法律的制裁。

关于传销的客体要件,其侵犯的客体既包括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涉及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其犯罪对象主要是货币,也就是说,传销活动往往以获取参与者个人财产为目的。在客观方面,传销活动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但并非所有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情节严重时才会受到刑事处罚。

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应加以区分。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如夸大收入或产品功效等,应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不应被定性为传销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应考虑传销涉案金额、参与人数、使用手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个因素。

在传销的主体要件方面,犯罪主体包括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要追究的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以及积极参与者。对于一般参与者,则不予追究。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对于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是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员进行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在传销的主观要件方面,犯罪者表现为直接故意,他们明知自己从事的是非法活动,但仍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而继续实施传销行为。他们对危害结果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中国式传销通常建立于虚假公司和虚构产品的基础上,其核心在于拉人头并从中提取少量提成。有些传销活动甚至会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使参与者无法与外界联系,并通过洗脑式培训教授如何欺骗他人。

中国式传销是一种基于精神控制的活动,使参与者在接受洗脑后自发组织进行传销活动。也存在一些更为极端的传销组织,通过控制人身自由、没收物品以及使用暴力等方式来使参与者接受其谎言。

(以上内容参考了人民网关于德州临邑出租屋内的秘密“亲戚品茶”实为传销活动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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