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5年3月25日通过新修订的协会章程。该章程明确了协会的名称、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入会手续等。
协会名称为上海市消防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GHAI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SFPA。协会是上海市消防科技和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的各界人士以及消防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自愿参加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业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协会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与消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协会各项工作。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消防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消防行业的规范与进步,促进公众消防素质的提高,促进消防科学技术成果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应用领域的转化。协会致力于消防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海城市的火灾危害,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服务。
协会接受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上海市公安局的领导,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中国消防协会指导,其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消防局。
协会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消防发展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协会还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配合行政监管,发挥行业职能优势,促进消防行业自律和规范持续发展。协会接受委托和邀请,承担或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消防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评估等。
对于个人会员,协会要求其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以上的消防科学技术人员资格,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消防工作五年以上。对于单位会员,协会要求其从事消防规划设计、施工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检测、咨询服务等活动。对于域外会员,协会要求其是在消防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并愿意与本协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人员。
5.会员需遵循的规定及缴纳会费事宜
根据协会章程,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入会手续,并由协会正式发给会员证。会员有自由声明退会的权利。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将视为自动退会。若会员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遵循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它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上届理事会特邀代表组成。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遇有必要可延期或提前举行,但须经理事会决定,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协会经费使用情况;选举和罢免理事等领导成员;制定或修改协会章程;决定协会活动的终止;以及行使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等领导人员,筹备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审查工作总结,领导协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以及制定和完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长原则上任期一届,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任期及理事任职年龄均有所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成员更新不少于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包括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若干常务理事。理事长为协会法人代表,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
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工作。根据协会需要,设立必要的办事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其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为推进协会工作,可聘请相关领导或知名人士担任名誉理事长。协会理事因故不能继续担任者,可经相关程序进行更换。积极支持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成为支持单位,享受相应权益。
对于支持本会消防课题研究和各项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机构等,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可成为捐助单位,享受优先权益。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收入、支持单位和捐助单位的捐赠、协会各项事业和咨询活动的收入、相关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的经费管理建立民主理财管理机构,对财务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上海市消防协会官方网站是一个专注于消防领域的专业信息平台,为上海消防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该网站不仅是信息发布平台,还整合了消防产品、防火建材和工程服务的资源,简化了交易流程。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消防爱好者,都能在此获取资讯、交流知识。
上海市消防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受上海市相关部门领导并接受监督管理。其主要业务包括开展学术研究、普及消防知识、规范行业管理、组织咨询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