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相关发放及会员入会通知如下:
一、全科合格证相关事项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现已完成制作,考生们请根据本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并完成相应的会员入会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一)领证时间
从2月18日开始至3月31日的工作日,均可领取全科合格证。
(二)领证方式
考生们可选择现场领取、邮寄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方式进行证书的领取。
1. 现场领取:请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济南市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后,前往省考办领取。
2. 邮寄领取:请填写领证申请书(见附件1),。经审核无误后,省考办将通过顺丰快递免费邮寄给考生。请注意,如快递途中出现丢失情况,省考办无法补发证书,不承担相应风险。
3. 委托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经办人需携带由委托人或单位授权的《委托书》(见附件2、3),到省考办办理领证手续。
(三)领证地点
省考办的具体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层208室考试部。
二、会员入会办理指南
获得2020年全科合格证的考生们,可以在领取证书的同时现场提交非执业会员入会资料,或将资料电子版以“姓名+全科证号”命名后发送至省考办邮箱进行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供领取全科合格证及办理入会使用)。
2. 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3.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为白底,大小在10-20KB之间,分辨率为178x220)。
4. 下载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4)。
5. 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的“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填报基本信息。
对于符合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资格的考生,可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会员一部提交入会材料。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关于领证及入会申请的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领证咨询考试部:、82919657、82919652。
入会申请咨询会员一部:、82919667。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章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
第四章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第五章支出范围与原则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在支出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职工为本,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经费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财务管理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工会主席对工会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章监督检查
山东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监督和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
第八章附则
各级工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规范活动开展。基层工会制定的相关办法须报上级工会备案。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由山东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负责财政科研工作,编辑出版《山东财政研究》,承担财政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等。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对行业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等。省财政信息中心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管理,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等。干部教育中心参与指导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工作,具体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及厅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集中支付中心根据国库管理和集中支付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承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工作等。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评审工作,参与有关项目支出标准的研究,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等。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票据法规和制度规定,承担全省财政票据的设计、监制、印刷、审验、发放、结算、核销、销毁、稽查等工作。山东会计培训学院参与拟订年度会计教育培训计划,承担财会人员专业知识更新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会计及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等。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厅属房产管理、设施维护、公务用车、餐饮服务、办公通讯、安全保卫、家属委员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工作等。
厅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在省财政厅领导下,具体承担区域内财政政策执行和与省级财政有关的收支活动的监督检查,实施对区域内省级财政收支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国有资本收益分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这些单位和办事处共同构成了山东省财政厅的主体架构,各自承担着专业性和政策性强的工作任务,为山东省的财政管理、会计教育、信息化建设、干部培训、后勤服务等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山东省财政厅是主管全省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省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