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章程》概述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中国游泳协会,简称为“中国游协”,英文名称为CHINA SWIMMING FEDERATION,缩写为CSF。
第二条:中国游泳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群众体育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泳协会、解放军相应的体育组织及有关体育组织组成,团体会员和个人均可加入。该协会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性运动协会,也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简称“国际游联”)和亚洲业余游泳联合会(简称“亚游联”)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游泳运动的工作者和爱好者,以及热心支持这一运动项目的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普及和发展全国的游泳运动,不断提高游泳运动技术水平,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加强与国际游联和亚游联的密切联系和合作,增进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游泳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总部设在北京。
第六条: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体育方针和政策,以及国际游联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组织、指导全国游泳运动项目的发展,积极有效地推动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第七条:主要职责包括:
1. 根据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国际游泳运动的发展现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全国游泳运动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和指导游泳运动的普及工作。
3. 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管理本项目的国家队。
4. 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管理。
5. 组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6. 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组织参加国际竞赛的队伍、集训和参赛事项。
7. 负责有关的市场管理和开发工作,开展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
8. 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
9. 参加国际游联、亚游联组织的有关活动。
10. 接受主管部门、国际游联和亚游联的委托开展有关工作。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包括拥护本会的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以及经相应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或组织等。
第十条:入会程序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书、经中国游协常务委员会讨论批准以及在会刊上发布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本会合法权益、支持并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等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会,并经过中国游协认可。如果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将终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如果会员严重违反章程、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经过中国游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可以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中国游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等。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4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系统的会员协会等选派代表参加。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需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第十七条:全国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司库、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全体委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事项
二、选举并任命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以及常务委员
三、筹备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进展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事宜
六、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的聘任事项
八、指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确定协会的工作任务及方针
十、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为全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及副秘书长组成。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将行使第十八条中规定的部分职权,并对全委会负责。
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出席的常委人数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在特殊情况下,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第二十条 协会设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赋予的职能,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也承担着秘书处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四、秘书长需为专职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若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需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六条。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此章程正式生效。近期,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开始小规模推行一种“会员制”服务。乘客可以通过参与“铁路旅客服务质量问卷网上有奖调查”活动来累积积分,进而成为会员。这种会员制服务将乘客积分从低到高划分为普通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和白金卡会员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会员在购票乘车时可以获得3至8倍的积分奖励。具体的积分计算方式为:乘车积分 = 票面票价 × 会员等级积分倍数 × 票价折算系数。
当会员的积分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可以升级为银卡、金卡或白金卡会员。具体来说,累计积分达到3万至10万为银卡会员,10万至30万为金卡会员,超过30万积分则成为白金卡会员。一旦会员的账户消费积分累计达到10000分,他们便具备了首次兑换资格,兑换比例为1积分等于0.01元。这些积分可以用于兑换几乎所有列车的车票(除国际旅客列车、往返香港的旅客列车及网站限定列车车次外),还可以兑换铁路增值服务或延伸服务。一些热门车次的车票无法通过积分兑换获得。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认为,这种积分制度主要针对客座利用率较低的高铁和动车车次进行兑换,经常乘坐高铁和动车的商务人士将成为这一常旅客计划的受益人群。铁道部计划通过积分累计和兑换,提供免费车票、贵宾候车、行李搬运、酒店住宿等增值服务。目前,已有4220人成为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的会员。该会员制旨在提供更加个性化、便捷的服务,同时通过积分系统鼓励旅客参与铁路服务质量的改善和反馈,以提升铁路服务的整体水平。
关于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它是铁路服务客户的重要窗口,提供客货运输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服务。客户可以查询列车时刻表、票价、列车正晚点、车票余票等信息。期货交易所可采用公司制或会员制。目前,存在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两种形式。
除了铁路领域的会员制,消费会员和专业协会成员也各具特色。消费会员是根据商品经济中的兴趣相投和消费习惯相似的人群分类,商家通过吸引这些会员并提供优惠及专享服务来增强竞争力。而专业协会成员则是由专业人士自发组织,如ACCA、RCA等国际知名机构,提供行业内的专业交流、教育等。古代科举考试中第一名的学子也被称为会员,但这与现代会员制度有所不同。帮德的“会员体验无障碍”模式结合保健品行业经验和消费心理学,通过不同级别的会员服务解决会销中的常见问题,有助于企业实现稳定发展和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