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含境外)均应参加年检。2023年新批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与方式
年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12月31日,实行网上年检。非执业会员可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cmis..cn)进行年检。年检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三、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年检结果分为正常年检、暂缓年检和年检不予通过三种情况。正常年检需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若非执业会员在境外停留、生育休产假、因疾病无法参加年检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可申请暂缓年检;若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或违反《登记办法》中第九、第十条所规定的情形,则年检不予通过。
四、重要提示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发布年检工作通知,并确保非执业会员登录行业系统进行年检,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年检不予通过或未参加年检可能导致证书被吊销。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查询年检信息并下载年检二维码。
五、操作说明
非执业会员需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检申请、完善信息、上传材料及缴纳会费。若非执业会员无法参加年检,可申请暂缓年检。完成年检后,系统将显示申请成功界面。
六、相关要求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年检工作宣传,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非执业会员按时参加年检。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通过,可能导致证书被吊销等后果。请非执业会员关注当地注协发布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年检。
你好,1.阅读入会须知2.验证信息3.填写申请单4.提交申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
(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表二)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
(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
第四章关于非执业会员的年度检查规定
对于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或者未通过年检以及自行退会的非执业会员,如果他们对此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提出申诉。中注协会在收到申诉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回应。
在年度检查方面,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除外,他们无需参加当年的年检。具体的年检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
年检的主要内容涵盖: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会费交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对于非执业会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包括在境外停留、生育休产假、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以及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暂缓年检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地方注协会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存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非执业会员,将不予通过年检。而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则视为自行退会。
地方注协还会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对于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再按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公告。
关于考试层级及科目设置的新建议
注册会计师考试将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知识和能力进行测试。考试分阶段进行,每年各举行一次。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的高级阶段考试。
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方面,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第一层级设6科,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以及新增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第二层级设综合测试科目。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有效。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如满足继续教育的条件并在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在5年内有效。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注册会计师具备合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职业需求的变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