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SWIFT系统的介绍
SWIFT,即国际资金清算系统,是由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管理的。这一系统为银行的结算提供了安全、可靠、快捷、标准化、自动化的通讯业务,极大地提高了银行的结算速度。我国的多家大型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均已加入SWIFT组织,并开通了SWIFT网络系统。
二、SWIFT系统的意义及其运作
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是一个连接全球数千家金融机构的高安全性网络。它为各参加国开设集线中心,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优质服务。SWIFT系统发送的电文是银行间交换信息的重要方式,对于国际金融交易来说至关重要。尽管SWIFT曾被某些国家用于金融制裁的工具,但在中国,作为SWIFT会员国,我们依然能够从中获益,保障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业务正常运行。
三、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与展望
我国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决策的信息。尽管如此,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范。为此,我们应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并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和投资分析、决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中,各国应保持金融系统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对于国际金融组织如SWIFT的使用,我们应充分利用其优势,同时注意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时,我们应遵循国际规则和标准,同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利益的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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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体系在SWIFT等国际系统的支持下不断壮大,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应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系统的优势,同时加强国内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以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问题,我们应持续关注并加以改进,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国家经济的稳定。一、法规与制度的不完善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虽然有《证券法》等大法作为基础规范,但部分规范仍以“试行”或“暂行办法”的形式存在,显示出过渡色彩。尤其是在上市公司会计制度方面,随着证券市场的扩大,现行会计制度的部分规定已显得滞后。比如,新情况、新业务在会计处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收购、兼并、合并、破产等的账务处理,以及即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金融衍生工具的账务处理等。上市公司会计制度过于分散,不易全面执行,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一致,这都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之处。由于制定机构众多,如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导致管理不统一,从而使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不稳定性也是一个问题,部分治标不治本的规定经常变动,既不易把握,又不易执行,给会计信息披露出现虚假、遗漏、隐瞒等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不规范
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涉及会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及会计信息披露等过程。由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特殊目的,如粉饰经营业绩、操纵利润等,往往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例如,一些公司通过不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很多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公司盈利的预测值与实际值相差甚远,用过高的盈利预测信息骗取股东和社会公众信任,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痼疾。
四、审计执业的不规范
作为证券市场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信息披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风险意识淡薄。一些注册会计师并未意识到他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尽管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执业有着严厉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一些注册会计师依然不能规范执业。
五、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1. 利益驱动。上市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 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全。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表现在会计准则制度与会计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滞,以及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方便之门。
六、内部与外部因素的交织影响
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功能的弱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监事会和内审制度往往被以大股东为首的相关利益集团控制,不能代表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外部审计环境也存在压力和利诱,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受到来自上市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压力和利诱,妨碍了执业质量的提高。
我国证券市场在法规、制度、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审计执业等方面都存在不小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强化审计执业监管等。还要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上市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3.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外在诱因。具体来说,股票发行的“额度”制导致额度成为一种紧俏的“资源”,所有准备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争取到一定“额度”后实现募集资本最大化的目标。要想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高低又取决于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这样,围绕提高“利润”包装上市这一目标,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剥离”上市制度给股份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统计显示,1997年新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前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对应指标平均值的5倍以上。公司剥离上市后,其职工“福利”仍有相当部分由母公司提供,这又为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加了新的内容,为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输送、转移利益又提供了方便。配股“资格线”制度让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会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1997年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达200多家,而位于9%-10%之间的仅20多家,透过现象看本质,不难发现其症结所在。关联交易也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之一。从1998年年报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常频繁,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显著,相当多的托管收益、资产置换收益等没有现金到帐,有的上市公司的大额资金被关联公司无偿占用,即使有偿,收益也是挂帐,大量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没能收回。
4.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困扰。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国有法人股占控股地位,而目前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体还不十分明确,这样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人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即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种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严肃的监控,再加上前述的其他原因,使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很大困扰,甚至出现“同谋”现象。
5.证券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尚我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很少严格约束会员。由于中国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多方插手。一些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不按证券市场的特有规律办事。投资者的素质也还不高,造成有用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地传递给投资者和其他信息需要者。因此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之一。
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现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特定制度安排下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要想一蹴而就予以全面解决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剖析其成因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各方面的改革为基本立足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综合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逐步地予以解决。
1.加快改革,提高认识,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中较高形式的市场形态,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中最高层次的企业形式,一定要从寻找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在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摒弃惯用的行政管理办法,改变管理方式,按证券市场和现代企业特有的规律办事,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
2.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积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的规范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几个具体会计准则和若干补充规定它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规定不正规、不完备很多问题得不到系统解决。下一步一定要建立以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等一整套完备的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现行的《会计法》要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补充并要制定《实施细则》便于真正施行要建立健全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要制定完善并尽快出台企业会计制度一定要严密详细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并得于切实执行。
3.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控制和证券监管部门控制三个要素组成通过它们正常执行自己的职能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制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各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①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应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让会计人员真正成为5年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注协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以惩戒权。只有这样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SWIFT国际结算系统是共同组织的合作机构,其中中国和俄罗斯都是该机构的董事,但美国理论上有将某个国家踢出该机构的权力。
美国控制着实际CHIPS(美元跨境结算系统),其可以切断某个国家金融机构与CHIPS,使得该国无法进行任何美元相关的交易。
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或译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一个国际银行间非盈利的国际合作组织,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快捷、准确、优良的服务,运营着世界级的金融电文网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它与同业交换电文,从而完成金融交易,还向金融机构销售软件和服务。
SWIFT组织成立于1973年5月,其全球计算机数据通讯网在荷兰和美国设有运行中心,在各会员国设有地区处理站。1977年时SWIFT在全世界就拥有会员国150多个,会员银行5000多家,SWIFT系统日处理SWIFT电讯300万笔,高峰达330万笔。
到2007年6月为止,SWIFT的服务已经遍及207个国家,接入的金融机构超过8100家。台湾地区唯一的具有商业策略以及服务供应伙伴资格的是资通电脑Ares。
中国是SWIFT会员国,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均加入了SWIFT组织,开通了SWIFT网络系统。
会员银行在使用"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汇付时使用各银行的代码(BIC)。SWIFT电文根据银行的实际业务运作分为十大类,其中第一类格式代码为MT1xx,用于客户汇款与支票业务,如MT199通常用于电汇业务;第七类格式代码为MT7xx,用于跟单信用证及保函业务,如开立跟单信用证的格式代码为MT700/ MT701, MT710是通知由第三家银行开立的跟单信用证报文格式。
协会为其会员(Members)共有,成为会员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持有银行许可证(Banking Licence)。作为回报,会员拥有协会的股份,并且具备选举权。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类用户:子用户(Sub)和参与者(Participants)。超过90%的用户是前一类型,他们能够全权访问整个系统,但是不具备股份和选举权;后者通常是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他们能够受限访问系统,没有任何所有权。
所有的成员都必须交纳初始入会费和年费,具体的数目根据其类别而定。用户收发电文需要交纳费用,收费标准的依据为电文的单位长度,由其具体的类型为可分为325或1950个字符等。还有,收发电文的数目与所经过的路线也是费用的衡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