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军,博士,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矿业大学兼职教授、徐州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江苏沛县书画院名誉院长。他自幼酷爱书法,曾受多位老师指导,遍习历代名帖,书法宗二王,上溯周秦汉魏,下追宋元明人,逐体皆涉,尤善行草。他还主编了多部书法著作,艺术传略被收录多部辞书中。
仇高驰,1964年生于徐州,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南京财经大学中国书画艺术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篆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篆刻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文联委员、国家文化基金评委库成员、江苏省社科奖评委、国家一级美术师。他的书法作品两次获中国书法兰亭奖。
徐州还是两汉文化的发源地,有“彭祖故国、刘邦故里、项羽故都”之称。
《物业服务收费条例》详解
根据第七条,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指导价实施方面,拥有定价权的人民价格主管部门需要协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结合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格及浮动范围,并定期进行公示。具体的收费标准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根据官方公布的基准价格和浮动范围进行协商约定。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双方也在合同中自主约定。
再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需遵循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公开透明的标价制度。在物业管理的区域内,显著位置必须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也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更加透明、标准的服务,维护了物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物业管理企业在制定收费标准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运营成本,还要考虑业主的接受程度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以达到双方的共赢。而业主也应明白自己的权益,积极参与到物业服务收费的协商与监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