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通过正规摄影教育途径获得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具体地,经过摄影本科以上教育并从事摄影活动二年以上;或者经过摄影专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三年以上;又或者通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五年以上。即使没有经过正式的摄影教育,只要从事摄影实践七年以上,也可以申请。这里的摄影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摄影组织工作、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以及摄影教学。
如果申请人从事摄影组织工作三年以上,并有突出成绩,同时从事一定的创作或研究活动,也符合申请资格。
对于从事摄影创作的人来说,需要有一定的作品展示和获奖记录。具体条件包括:两幅以上作品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展或国际摄影艺术展;或者两幅以上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者有四幅作品入选;又或者两幅以上作品在省级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届别展中获银奖以上奖项。还必须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等杂志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摄影作品,或者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中心或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作品被推荐参加国际性影展并获奖等。
对于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人,需要出版过涉及摄影理论的学术专著,或者以关于摄影方面的文章获得过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等。还必须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过一定字数的摄影学术论文,或者论文入选摄影理论年会优秀论文集。
从事摄影教育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也有资格申请。
对于其他对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同样可以申请加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件只是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着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能成为会员。入会还需要经过协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严格评审,并经协会秘书处批准。
关于申请程序与需报送材料方面,申请人首先需要向所在地区或行业、产业系统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团体会员单位汇总交中国摄协组联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有两名中国摄协会员担任介绍人并签署推荐意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交相关的作品、证明材料等。
对于甘肃省摄影家协会的会员接纳政策,主要是基于作品质量和水平为核心,旨在发掘和培养省内摄影人才。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在全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届摄影展中作品入选或获奖;在协会与其他单位合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中获奖;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一定数量的摄影作品等。对于摄影理论研究者、教师、翻译人员、编辑工作者以及摄影组织人员等也有相应的要求。申请过程需要填写完整申请表,提供近期照片,由两位本会会员推荐,并由所在文联、摄协或工作单位出具意见。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连续两年以上未缴费的会员资格将被注销。
拥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中国的摄影家、工作者及爱好者,只要年满18岁、拥有优秀摄影作品并具备良好传播价值,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1. 在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报纸、杂志和图书上发表过4幅以上的摄影作品。
2. 在全国性或省级以上的行业摄影组织举办的摄影展览中入选4幅以上作品。
3. 有8幅以上的摄影作品被网络媒体或其他新型传媒采用。
4. 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并在主办的全国性展览和影赛中获奖。
5. 举办过由全国性行业摄影组织或省级以上摄影组织主办的个人影展。
6. 由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了个人摄影作品集。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及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其他全国性摄影组织会员可直接申请加入。各省、市、自治区摄影家协会的会员,经本会会员介绍,可提出申请加入。
第二条申报程序说明
申请人需遵循以下申报流程:
1. 访问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方网站,进入入会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填写账号信息,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2.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代表个人水平的8幅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资质证明资料,一并提交等待审核。作品需为电子版,边长至少2000像素,格式为jpg。
3. 在确认“提交审核”前,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若无法一次性完成填写,可以先保存不提交审核,以便后续修改。一旦提交审核,信息不可再修改。
第三条审批流程详解
1. 中摄权协会员部负责接收申请人的入会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2. 初审不合格的资料将退回,申请人可修改后再次提交。
3. 中摄权协总干事办公会议进行最终审核。
4. 审核结果和名单将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网上公布。
第四条入会手续说明
一、审批通过后,由会员部办理入会手续:
1. 邮寄入会通知书及两份入会协议。申请人需在协议上签字后,连同两张一寸证件照寄至协会指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12条48号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部)。
2. 缴纳手续费490元,包括会费200元(每年50元,一次缴纳四年)和初次建档费290元。
3. 申请人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并签名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同时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寄至协会,以便办理摄影家银行卡。
二、完成上述手续后,将发放会员证。会员证的制作成本从会费中支付,无需另行支付。
本细则经中摄权协总干事办公会议通过及本会主席团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