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营销计划在现代服务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无论是商场、酒店还是健身房,为了吸引新客户并留住老客户,他们都会推出带有公司标志或卡面的会员卡。这种策略不仅能实现消费折扣和积分累积,还能加强客户管理。在汽车维修行业中,会员卡制作也逐渐成为提升客户忠诚度的有效手段。虽然目前有69.1%的门店尚未拥有明确的会员卡制作和制度,但随着行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会员卡的作用日益凸显。
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会员卡的门店,会员卡成为了他们与顾客之间沟通和维护的桥梁,同时也是提高顾客忠诚度的有力工具。而针对尚未拥有会员卡的门店,现在最关键的是设计出一套优秀的会员卡制作方案,使其在门店的日常运营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门店服务标准化。
一个好的会员卡系统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以消费者为导向,降低消费成本,突出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便利。会员卡制作系统的建立应该能够满足门店自身发展的需要,避免机械复制其他门店的系统。会员卡制作的背后需要流程和系统作为支撑,客户的权益与店铺的经营密不可分。发行会员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意味着获取客户。
门店需要深入分析前期已有的客户,根据二八法则,20%的客户为门店提供80%的利润。了解客户的进站频率、各业务比例、维修消费比例等,可以为会员卡制作制度的制定提供政策依据。合理的会员卡活动规则能减少业务风险,保证日常业务活动的健康发展。结合制卡和优惠券建立会员制,以维持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的健康发展。
会员卡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储值卡、积分卡、体验卡、套餐卡等。为不同的客户赋予不同的权益,能促进客户的保留和激活,增加客户黏性。在制定权益时,需要合理控制项目成本,制定相应的权益层次和类型,包括消费折扣、独家服务、产品体验、积分兑换服务等。
会员卡的推广工作需要了解维修厂的整体政策,以确保准确实施。推广期间,主要分为电子卡和物理卡两种。电子卡携带方便、查询使用方便、权益清晰,深受客户青睐。门店可以通过SaaS系统、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电子工具进行管理。
有效的会员卡实施和推广对会员卡制度的运行至关重要。需要选择合适的人员来实施,如前端业务人员或全国动员,以尽可能多地接触客户。需要确定吸引客户的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实施后,要方便会员卡的定期激活和转换。
每家商店都有自己的客户群,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是商店需要持续思考的方向。建立会员卡系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设置客户级别和相应权益,通过降级规则锁定用户,提高商店的效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会员卡制度很重要,但店铺的基本服务能力也不容忽视,包括品牌功能、维修技术、服务接待、客户关系、运营管理等方面。只有在保持良好发展的基础上,会员卡系统才能实现更加规范的门店服务,提升顾客对门店的信任。
在金融领域,存在金融会员、超级会员和综合会员三种类型的会员。这些会员在交易所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职能和资格要求。例如,金融会员可以代理客户交易并为交易所提供流动性,而超级会员则主要自己入场交易并为交易所提供流动性。不同类型的会员有不同的资格要求和管理办法,需要熟悉并遵守交易所的各项业务规定。大连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会员体系及管理办法
一、综合会员
定义:综合会员是指经交易所授权,可代理客户在交易所进行买卖的专业服务机构。
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
3. 高管团队中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或贵金属经营管理经验;
4. 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5. 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
6. 股东或其母公司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 熟悉并承认交易所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8. 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9.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10. 原则上要求综合会员必须在大连市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豁免需要向交易所申请。
二、经纪会员
定义:经纪会员是指代理客户在交易所买卖的经交易所授权的专业服务机构。
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3. 高管团队中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或贵金属经营管理经验;
4. 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5. 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
6. 股东或其母公司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 熟悉并承认交易所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8. 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9.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10. 原则上要求经纪会员必须在大连市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豁免需要向交易所申请。
三、注册会员
定义:注册会员是指代理客户在交易所买卖,经综合类会员授权,并在交易所认证注册,免收会员费的专业服务机构。
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 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米;
3. 高管团队中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或贵金属经营管理经验;
4. 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5. 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
6. 股东或其母公司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 熟悉并承认交易所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8. 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9.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10. 原则上要求注册会员必须在大连市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豁免需要向交易所申请。
四、自营会员
定义:自营会员是指只能自己入场交易的经交易所授权的法人机构。
资格要求: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能为自然人。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通过构建完善的会员支持服务体系,引导会员单位形成极具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商业模式——“贵金属产品与服务一站式提供商”。
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积极牵头与各大银行合作,为会员单位提供更优惠的贵金属现货质押服务,以支持其业务发展融资。我们还与优秀的股权投资机构携手,为会员单位提供股权融资支持,并鼓励支持行业内的并购联合。根据会员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还为优秀单位提供债权担保,帮助它们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得银行贷款。
为了进一步推动贵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将建立“中国贵金属市场研究院”。该研究院将聘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组建专业的市场研究团队,定期发布各类市场研究报告,为交易所、会员单位及整个行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在人才建设方面,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实施了从业人员认证制度。我们通过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培训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们还与国内高校合作,推动在高校中设置贵金属专业,为会员单位输送专业人才。我们还与海外同业机构合作,为优秀会员单位高管提供考察、学习等机会,提升其团队的运营管理水平。
关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它是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并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该办法适用于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的代理记账业务。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一)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这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以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流程。
(二)向外部提供经过审核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交必要的税务资料。
(四)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
当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时,双方应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划分。
(二)会计资料的传递程序及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责任及具体要求。
(五)终止委托合应进行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需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二)对在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三)拒绝委托人要求作出不当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予以解释。
第十五条: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外公布。
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分支机构亦需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至所在地的审批机关。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负责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业务情况,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并将结果及时公开。对违规的委托企业和代理记账机构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他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也将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业组织依法设立,致力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诚信档案,规范记账行为,并推动代理记账的信息化建设。这样的组织需要接受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关于具体的工作日期,如“5日”、“10日”、“20日”、“30日”等,均指正常的工作日。
省级人民的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相关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报备给财政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若想获得代理记账资格并从事相关业务,仍需遵循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与此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旧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不再使用。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的管理,规范行业活动,并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16年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
这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资格的管理,并加强事后监管。修订后的新《管理办法》以财政部令第80号发布,替代了原《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了百度百科对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了解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