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是一种通过面对面且非定点的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方式,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也可以简称为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
世界直销协会定义直销为: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现代经济理论的理解是,直销实际上是将产品的部分利润从代理商、分销商、广告商处转移给直销员的一种经营形式。直销能有效的实现缩短通路、贴近顾客,将产品快速送到顾客手中,加快资本运作。直销能更好的将顾客的意见、需求迅速反馈回企业,有助于企业战略的调整和战术的转换。因此直销业态能够迅速崛起成为现代营销的新锐。
用老百姓的话说,生产厂商把产品的销售柜台延伸到了顾客家中。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直销,直接把产品送到有消费需求的顾客的手中。在取得国家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及合法直销制度下进行的直销活动,基于互联网和先进的信息流、资金保障平台和快递物流体系为依托的营销渠道是可行的。直销联盟选择深圳为理论研讨与实践的第一根据地,以借用这片直销沃土引领直销趋势,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思路。
传销则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传销的特征包括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获取提成等。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法律规定传销行为包括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并计算报酬、要求交纳费用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等。而自买自卖的传销销售方式则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直销事业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发展了很长时间,形成了成熟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的直销事业中,以安丽为例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分公司和运营系统。美国的直销模式有许多经验的积累和领导的分享经历多次的错误改进之后才有如今的模式。“ 6- 4- 2系统”就是一个经过长期运作成熟的直销系统在美国运作大型集会规模相当可观展现了其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商业价值体现了其对效率和商业价值的极致追求让人感叹他们对生意的态度同时也体现他们尊重合作和商业的品格和行为准则的体现从规模上也体现出商业体系的巨大商业价值这一商业系统虽然起始于美国但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对商业运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体现了商业体系的巨大商业价值以及高效运营模式这一系统举办的大型集会规模之大参与人数之多让人惊讶其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商业潜力不容小觑。总的来说无论是直销还是传销都是营销方式的一种但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走入误区以确保市场稳定和公平竞争。安丽直销的台湾之路:6-4-2系统的领导与传承
在美国直销界,一个名为Bill Britt的领导者备受瞩目。他不仅在安丽公司达到了最高阶,还成为了大使。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智慧非凡。多年来,他不仅形成了一个名为Diamond Club的团体,更是公司直销商委员会的主席。安丽公司的直销商有任何建议或公司有重大决策时,都会通过这个协会进行讨论。这是因为他们深知直销实务的操作,真正了解直销商的需求。
在安丽公司中,达到Diamond级别的人是极具分量和地位的。他们的目标常常是追求更高的Diamond级别,象征着极高的层次和地位。Diamond级别之上是Emerald俱乐部,这些领导者在6-4-2系统中不仅享有系统内不同层次的运作,还有着令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例如,他们拥有的不仅仅是漂亮的房子、车子、游艇,甚至还有私人喷射机,飞机的尾翼上还标有6-4-2的字母。
二十年前,当安丽事业在台湾起步时,6-4-2系统从美国延伸至台湾。有一位叫做Ron Puryear的领导者,他在美国西部拥有最大的组织之一。他推荐了David Seven等人,如今在美国也达到了相当高的地位。而台湾的李先生,因对安丽事业产生浓厚兴趣,并接触到6-4-2系统的运作模式后,放弃了原本的移民计划,回到台湾开始了他的安丽事业。
随着李先生的推荐,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台湾复制6-4-2系统的运作方式。这个系统强调的是团队的合作与复制。逐渐地,台湾的6-4-2系统不仅产生了多位钻石级成员,还在整个台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据统计,在台湾做到安丽钻石级的人数约有八十多位,每年都需要重新考核。这显示了做到钻石在安丽公司是极其高阶的成就。
直销事业被认为是一种能够将人的潜力、能力发挥到最高境界的事业方式。与传统的产品销售方式不同,直销省去了中间费用,是一种直接的销售方式。它允许个人通过勤奋和努力获得更大的回报。在6-4-2系统中,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将直销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安丽公司在台湾也曾经历过直销风暴,近一半的钻石级成员曾集体退出。尽管如此,6-4-2系统仍然坚韧地存在并发展。该系统的Know How非常优秀,复制得很完整,形成了一支整齐的队伍,甚至可以称之为“部队”。他们强调团队合作,要求成员诚实、踏实、严谨、有纪律,因此聚集了各行业的精英。
在美国,6-4-2系统与安丽公司相辅相成,发展出庞大的事业体。这些领导者在事业中不仅拥有高级房子、车子、游艇等财富,更有高度的忠诚度和向心力。而谈到人的事业,如何无私地凝聚在一起则需要高度的智慧和长时间的修正。
在台湾,6-4-2系统也与一家数一数二的美商公司合作,发展出庞大的体系。他们的运作在全省各个县市都得到了强有力的复制。笔者曾参与他们的运作会议,见证了他们严谨、踏实的作风和一致的服装仪容。关于他们如何将“人”也复制得一样的问题仍待深入探讨和研究。
据说他们要将这种运作模式带到中国大陆,对华人来说,这可谓喜讯。他们并不采用人海战术,而是致力于真实地复制和传承“人”的理念。他们认为最不可取的是听到某个体系的领导者已经累积数万人才能达到高阶,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新人想要达到高阶,似乎必须再寻找数万人才能取得成功。但这并不是真正的传销知识。6-4-2系统拥有一套独特的方法,只需要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推荐一、二十个人左右就能达到最高阶。这套模式颇为有趣,待我整理资料后,再与大家分享。
至于这个网站,至今仍然免费,似乎过于慷慨了。是否应该实行会员制,将最精华的知识给予最优秀的人群呢?期待读者给我建议。
再给大家一些“干货”!6-4-2系统,我们一直在谈“系统”这两个字,那么什么是系统呢?系统主要指的是一群百分之百复制、志同道合的人凝聚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力量,自然形成一个良好的磁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成功会孕育出新的成功,积极会再带动积极。关于系统的三个主要重点。首先是“人”,即百分之百复制出来的人,因为直销事业就是人的事业。初阶的领导者可以影响几个人,中阶的领导者可以影响几十个人,高阶的领导者则能影响数百、数千人。百分之百复制“人”变得非常重要。在广大的中国大陆市场,如何合理分配运作人员,或者如何完整地复制未来的模式,都需要付出努力。因为只有在真正复制的方式下,业绩才能保持稳定。任何地方复制的“人”,在各地作业时都能放心。以统一超商7-11为例,在台湾已经开了两千多家店铺,未来数量还会更多,因为它有完整的复制体系,所以生意能够稳定。
第二点是集会的运作。上述的百分之百复制“人”离不开集会运作的重点。某些中心在排课过程中各有说辞,让学习者无所适从。而某些好学的人向多人学习并做了笔记,形成自己的思想和说法。当他们传给下线时,下线沿袭了方法也向他人学习并汇总自己的“想法”,这样的繁衍产生了很大的差异。这样的集会并不符合前述的“百分之百的复制”,因此某些中心的运作无法复制人。然而现在大部分的传销体系都采用中心的运作方式,但6-4-2并非如此。之后我们会详细讨论。
第三点是工具的运用。工具是可以看和听的东西,在6-4-2系统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听的东西可以让学习者迅速了解并应用在外,省时且实用。这是其中一个特点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使无经验和无背景的人成功运作的模式的特点是不在于人多也不依靠魅力和知名度等而是依赖于系统的完整工具与经验复制。
在这次的探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位名叫W先生的人物他行事低调平时很平实我们暂且以W先生称呼他早年从事传统的印刷出版业但后来遇到了美商A公司开始了直销生涯初期直销相关的信息相当匮乏W先生做到直系直销商的阶级时第一次参与了美国6- 4- 2系统在美西的“家庭大团圆”大会深刻体会到其运作的严谨与复制的观念领悟到其与一般所讲的“传销”不同是具有专业知识的领域当我们访问W先生时他不断强调着这一观点:在直销事业中做出业绩并不难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复制整个组织团体据我们所知很少有传销事业谈到这方面的道理这似乎是非常专业的术语带着探究的心态我特地请假前往美国探访并参与了6- 4- 2系统在美国的概况也带回了宝贵的资料准备在未来的报导中详细分享这是传销界的一手资料保证国内前所未闻。
话说这位W先生真正找到直销精髓的6- 4- 2系统后便下定决心全身心投入其中接受挑战从基层开始冲刺在这个过程中他多次往返美国参加了多次重要的训练会不断吸取经验每次回到台湾都会带回大量的录音带录像带和书籍等不惜代价地进行翻译和推广这一知识这一体系为后来众多直销从业者所认可同时也为广大从业者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国各地延伸的这一体系的组织和文化正得到越来越多有志之士的支持和推广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同时这也是一个跨国的项目涉及到全球各地的直销商们共同合作共同推进其在中国大陆的推广和发展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期待这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话题领域涉及到众多方面的知识和挑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探索和发现新的可能性和机遇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直销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背后蕴含着无数的智慧和经验需要我们用心体会和实践去探索直销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另外想对直销和传销做一个区分就在于直销是建立在优质产品的基础上产生销售的直接利润不会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而传销则是建立在虚假宣传和高额利润诱惑之上对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是违法的商业行为希望每一位从事直销行业的人士都能遵循行业的规范和准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对于入门费的问题这也是传销公司经常收取的费用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项费用的他们依靠优质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并且鼓励消费者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回报而不是通过缴纳高额的费用来加入其中对于产品的问题也是传销公司和直销公司的一个区别三:
在商业领域中,传销企业和直销企业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传销企业所经营的并非真正的产品流通,而更像是一场“聚众融资”的游戏。这些企业会收取高额的入门费用,并销售低质高价的产品,但这些产品并不会在市场中真正流通。传销企业的销售代表在加入时必须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但这些产品更多是作为吸引新人的样本或是宣传品使用,并不会真正进入市场销售。这样一来,最终的局面往往是每位销售代表手中都有一份这样的产品,但它们并未在市场中得到真正的流通或销售。相反,直销企业的产品则注重质量,且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也较为良好。因为产品的优良品质,决定了直销企业的产品销量。直销企业的产品从生产厂家直接通过营销代表传递到顾客手中,没有中间环节,也很少依赖广告推广。
区别四:
传销公司与直销企业在退换货政策上有着天壤之别。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售出,往往无法进行退换,或者会为退换货的顾客设置重重障碍。然而在正规的直销企业中,公司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制度。比如,一般顾客可以在购货后的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并获得100%的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某些直销企业还提供更灵活的退换货政策,如在购货后的10天内可以退回使用过或不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到一半),可选择获得50%的现金退款或50%等值的购货额。
区别五:
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导致谁先加入谁就处于上位,先加入的成员可以从下线成员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而且收益的多少取决于加入的先后顺序。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即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销售人员的地位和收益具有不可超越性。然而在直销公司中,这种情况并不存在。无论参与者加入的先后顺序如何,他们的收益都遵循“多劳多得”的原则。
区别六:
在中国的商业环境中,经历过1998年的全面传销整顿后,许多外来直销企业开始转型。其中,“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成为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模式让推销员成为店铺的一员,不仅与公司关系更为直接,还便于企业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而第十条则明确指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径,将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这些法律规定为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