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关于广州市积分申请的流程、所需材料及落户说明。如有需求,请联系卓住入户服务。
一、申请流程详解
申请人需详尽阅读并遵守《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准备齐全基本材料及积分所需材料后,请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具体网址另行通知)进行申请。在系统中填报资料、上传图片,并确认提交。预审通过后,需按规定下载并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
注意事项:
1.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中的“本人承诺”一栏,需亲自填写并签名确认。
2. 上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格式需为jpg、gif、png,文件大小不超过2.5MB。
3.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张。
4. 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如有需要补充或变更资料,需按规定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和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5. 若网上申请遇到系统问题,如无法访问、填报错误或自评分与理论得分不一致等,可联系系统报障邮箱(gzjfzrh_01@126.com),工作人员将核实并修正问题,并回复邮件。
二、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此表将在申报系统成功提交信息后自动生成,请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并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2.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及验证证明:需提供及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需提供、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证明或直系亲属的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5. 居住证: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工作或经营证明: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7. 专业技术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照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评审表、成绩查询页面等补充材料。
8. 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报名登记表:需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原件。
9. 专业明:需提供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明。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随迁配偶及子女的相关材料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变动而有所调整,请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发布的政策为准。一、申请材料
(一)随迁人员所需材料
随迁的配偶需提供户口簿(包含首页)、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并需收取复印件。如需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包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无法显示子女关系,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必要材料
对于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证明、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居住证办理信息等材料,申请人只需在网上填报信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已提交的纸质申请资料将保留一年,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前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退回。
二、落户说明
落户地址的选择应遵循以下顺序:首先选择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若无法满足此条件,可选择合法承租的公房或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如仍无法满足,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登记入户。如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可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亲戚朋友搭户或在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三、注意防诈与消费提示
近期发现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旗下的网易教育存在通过广告欺诈方式办理会员并扣取会员费的情况,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请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此类诈骗行为,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特别是家长需注意孩子的网络行为,避免孩子因误操作导致不必要的扣费。
四、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相关介绍
第一章 总则
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GUANGZHOU CLOTHING TRADE ASSOCIATION(缩写:GCTA)。本会是由广州地区从事服装行业生产、销售、科研、设计等相关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组织服装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开展行业经营、改革和发展的调查与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本会还负责行业标准制定与监督执行、行业内部争议协调、行业统计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需具备一定条件,如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等。会员享有出席会员大会、参与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服务等权利。会员也有义务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关于会员的义务与权利以及组织结构的章程》
第十二条: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承担本会交办的工作,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根据会员的身份有所不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38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28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2000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1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会员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被有关部门注销组织机构的情况,经理事会或授权的领导机构表决通过后,该会员将被除名。
第四章主要讲述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这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改变或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制订或修改章程以及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决定终止事宜;以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详细规定了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召开会议的要求和程序等。其中,还明确了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关于本协会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本协会的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并且会长与秘书长不得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职务。
二、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作为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协会领导层的任期届满后需进行换届选举。
四、会长拥有以下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议;检查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协会签署重要文件;根据业务需要,可请若干副会长协助工作。
五、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专职负责,具体职权包括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协调各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聘用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等。秘书长可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六、本协会设立监事会,其职责包括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监督选举、罢免过程以及理事会的工作;检查协会财务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监事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监督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监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切实履行职责。
七、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资助、业务范围内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接受捐赠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八、本协会经费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对于违规行为,应退还并追究责任。
九、本协会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的监督。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
十、本协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特定来源的资产还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及清算时,需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十一、本协会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及本年度活动安排。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本协会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
十三、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
十四、本协会在以下情况下应当终止: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会员大会决议解散、发生分立或合并,无法继续按章程宗旨开展工作。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需遵循相关法规。
十五、本章程经2008年5月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由理事会负责解释。核准之日起生效。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将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